本報訊(記者劉舒 通訊員巫勇 喻妙)2014年“6·5”世界環境日中國主題為“向污染宣戰”,昨日,湖北省環保廳宣佈,即日起全省啟動“向污染宣戰”三大行動,這三大行動分別為:保護飲用水安全、改善空氣質量、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三大行動”從2014年6月啟動,到2015年3月結束。
  行動一:排查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
  全省將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內及其上游地區的安全隱患。
  堅決關閉和取締一級保護區內排污口及取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網箱養殖、旅游、餐飲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源水體的活動。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要在保護區設置明顯的地理界標和警示標誌標牌。
  行動二:各市編製空氣質量達標規劃
  以PM10和PM2.5防治為突破口,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2014年全省將實施259項大氣污染重點減排工程,本月底前,武漢、宜昌、襄陽、荊州四市將制定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其他城市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
  全省所有城市應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並向社會公佈,按不同污染等級確定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限行、學校停課等應對措施。
  行動三:打擊環境違法“零容忍”
  省環保廳要求,本月起,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堅持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
  根據規定,對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一律公開曝光;新建項目未通過環評,一律不得開工;在建項目環保設施未達標,一律不得投產;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或存在嚴重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及與取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一律關閉取締;違法排放水污染物,收到罰款處罰,拒不改正違法行為一律按日計罰;對涉嫌環境污染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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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全省7城空氣質量未達標
  本報訊(記者劉舒 通訊員巫勇 喻妙)湖北省環保廳昨發佈2013年《湖北省環境質量狀況》顯示,去年武漢等7城空氣質量未達標,全省3處最清湖泊中,有兩處在武漢。
  2013年湖北省環境空氣監測網絡17個重點城市開展了空氣質量監測,包括武漢市在內,7座重點城市未達“良”標準。
  去年武漢市空氣質量指數達標天數比例為43.8%。PM2.5仍為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94微克/立方米,按環保部空氣質量“良”的均值標準評價,超標1.7倍。揚塵污染造成全市PM10平均濃度超過國家標準“良”標準0.8倍。
  黃石、宜昌、鄂州、荊州、黃岡和仙桃同樣未達空氣質量“良”標準。與2012年相比,去年全省達標城市比例下降25.1個百分點。
  武漢市鐵腕護湖成效初現:公告顯示,去年全省斧頭湖、梁子湖、黃蓋湖3處水質為優,其中前兩個湖都在武漢。
  2013年,湖北省16個省控湖泊的20個水域中,65%的水域水質達到可供安全飲用Ⅱ~Ⅲ類,但與2012年相比,Ⅱ~Ⅲ類水域比例下降5.0%,劣Ⅴ類水域比例不變,湖泊水質總體上保持穩定。省控湖泊中,長湖、大冶湖水質較差,污染嚴重。全省8個城市內湖中,武漢東湖和隨州白雲湖水質最好,為Ⅳ類。  (原標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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